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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俄远东自欧盟进口肉类须预先通报

  俄新社报道,俄联邦农业监察署新闻办3月18日宣布,俄将从4月1日起实行肉类进口预先通报的政策,凡从欧盟进口肉类及肉食罐头至俄远东地区,必须提前通报俄联邦农业监察署。
  凡自欧盟国家进口肉类至滨海边疆区、马加丹州、堪察加边疆区和萨哈林州等地,均须在货物从欧盟国家的港口发运后不晚于10天内向俄联邦农业监察署通报。
  2007-2008年间俄农业监察署多次发现从欧盟国家进口的肉类产品使用伪造检疫证,鉴此,农业监察署认为有必要采取补充措施加强对进口肉类产品的边境检疫监督。 
 
信息来源: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经商室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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