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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吸引外资的基本原则

  目前,俄罗斯为吸引外资而采取的措施多致力于减少对外国投资者经营活动的限制,使外国投资者逐步享受到接近或等同于俄本国投资者的待遇,同时从总体上改善国内投资环境,使国内外投资者在相同的政策条件下竞争。简而言之,就是强调使外资享受“国民待遇”。   

  《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1999年7月9日颁布,2002年3月和7月及2003年12月进行多次修正。该法明确声明:外资经营活动受俄国家法律保护,在俄可以进行任何合法的投资活动,有权购买有价证券、自然资源、房屋、建筑物以及其它不动产,参与俄私有化进程,并享有法律提供的各种优惠;俄政府保障外资重点项目在投资期内免受政策法令变更的影响;外资的权利与义务可以向第三方转让;其财产不被非法没收、征用和国有化,因特殊原因发生上述情况,俄政府必须给予赔偿;外资依法纳税后,可以自由支配其收入(利润、股息、利息等),包括将收入汇出境外;外资在俄境内发生争议和诉讼时将得到公正待遇;其有权将投资带入的资产、资料带出俄境内。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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