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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经济特区法》

 《俄罗斯联邦经济特区法》规定:

  ●在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的经营者只能是赢利性组织,而在技术推广型经济特区的经营者,除了赢利性组织外,还可以是个体经营者。

  ●取得经济特区经营者资格必须在当地注册,并且与经济特区的管理部门签订协议,取得相应的证书。经济特区经营者资格取得后,只能通过诉讼程序剥夺,政府部门无权撤销。

  ●法律对各种类型经济特区可以从事的经营活动范围有明确的界定,经营者只能在其与管理部门签订的协议范围进行经营活动。投资总额不能低于1000万欧元,且第一年的投资不得少于100万欧元。

  ●经营者在经济特区范围之外不能设立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

  俄罗斯制定法律非常严谨。为了执行该法,还需要对许多的法律进行修改,也还需要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法规,否则某些具体的优惠措施就无法执行。该法所承诺的优惠措施能否落实,还是一个未知数。

  尽管该法规定了法律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但是俄罗斯法律的稳定性较低,投资者应当谨慎。

  


信息来源:中俄经贸合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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