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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活体动物和动物制品进入俄罗斯联邦关境时实施动物防疫措施的决定

  (莫斯科,2006年3月24日,第159号)

  2006年3月28日公布

  为实现俄罗斯联邦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俄罗斯联邦政府决定:

  1、在通过俄罗斯联邦《技术调整法》中所规定的、针对俄罗斯联邦对外经济活动商品名录中商品编号为0101、0102、0103、0104、0105、0106、0301、0306、0307和9508的活体动物,以及商品编号为0201、 0202、0203、 0204、 0205 00、 0206、 0207、 0208、 0209 00、 0210、 0302、 0303、 0304、 0305、 0306、 0307、 0401、 0402、 0407 00、 0408、 0409 00 000 0、 0410 00 000 0、 0502、 0503 00 000 0、 0504 00 000 0、 0505、 0506、 0507、 0508 00 000 0、 0510 00 000 0、 0511、 1501 00、 1502 00、 1521 90、 1603 00、 4101、 4102、 4103、 5102 和5103的动物制品确定强制性动物防疫安全规章的标准法律法规之前,在这些商品进入俄罗斯海关时,将遵照执行俄罗斯联邦现行动物防疫规章中不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兽疫局颁布的《国际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相矛盾的部分规定。

  2、在俄罗斯联邦现行动物防疫规章与世界贸易组织现行动物防疫规章发生矛盾的情况下,将遵照执行该决定第1条中提到的陆生法典的要求。

  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M.弗拉德科夫

  


信息来源:本网译自俄罗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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