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在谈一笔订单, 总金额为40W EURO, 客户是罗马尼亚人,目的港是康斯坦察 。其它条款都已谈妥,只是付款条件谈不和。 客户要求付款方式如下: T/T 30% 订金,40%在见提单COPY件后的7天内付清,余下的30%在货到港后的7天内付清 和客户沟通过很多次,偿试用其它的付款方式(余下的30%)只是客户不答应,坚持要如上付款方式。 本人对罗马尼亚不熟,总觉得风险太大,不知道你们的见解怎样? |
| -提问者:mark li-提问时间:2008-5-9 14:30:17 | 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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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做,操作如下: 1、通知客户,这种付款方式会导致货物到港20天内不能提货(提单在你手里),由此产生的滞港费由客户承担。(一般而言,到港7天后客户付款,一般要7天才能收到,从罗马尼亚和阿尔巴尼亚等国付款时间比较长, 收到货款再寄单最少要4-5天客户才能收到)。 有些客户和港口或者船代有协议,可以免费存放一点时间(不同国家不同客户时间不同)。 2、如果客户接受, 马上和货代签订一个协议,内容是 提单收货人不得以正本提单以外的任何方式提货, 货代必须签字盖章,这是将来和货代打官司能否胜诉的最关键文件,有些货代可以签,有些货代不愿意签,但是必须得签。否则客户利用担保或者其他方式提走了货物而拒绝支付余款, 你就没有办法了。有了这个协议,根据中国海事法法律规定,货代必须支付赔款。 有了这2条,你可以放心的去做。 |
| 回答时间:2008-5-9 14:3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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